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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公告:勝訴!有望獲賠超1億元!
4月1日,海天股份(603759)發布子公司訴訟事項最新進展公告:一審獲勝,有望獲賠1.15億元。
回溯至2025年7月,海天股份旗下全資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區海天水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府海天」)因與四川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就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權的撤回補償方案未能協商一致,故向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獲得受理。
最新公告顯示,今年3月31日,海天股份收到法院行政判決書,作出一審判決如下:
一、確認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於2024年12月31日作出的《解除〈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營運—移交特許經營權合同〉及補充協議並撤回特許經營權決定》違法。
二、撤銷被告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於2025年5月30日作出的《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撤回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特許經營權補償方案》。
三、被告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原告天府海天支付賠償金1.15億元。
四、駁回原告天府海天的其他訴訟請求。此外,該案件受理費50元,由被告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負擔。
對此,海天股份表示,鑑於此次判決為一審判決,現仍處於上訴期內,该判決是否為終審判決存在不確定性,該案件對上市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暫无法評估,最終影響金額將根據後續進展情況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並在定期報告中披露。
需要指出的是,海天股份於2021年3月登陸上交所主板,係四川天府新區(以下簡稱「天府新區」)首家A股上市公司。海天股份定期報告顯示,四川海天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有海天股份2.68億股,持股比例為57.99%,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海天股份實際控制人則為費功全。
2011年3月,海天股份透過公開招投標方式,中標獲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BOT特許經營權。同年6月,海天股份註冊成立天府海天,並與雙流縣人民政府簽署相關《特許經營權合同》。天府海天被授予華陽第一污水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的特許經營權。
在天府新區成立後,上述污水廠位於新區範圍內,2019年5月,天府海天與天府新區管委會簽訂《補充協議》,由天府新區管委會履行政府方在上述特許經營項目中的全部權利義務。根據《特許經營權合同》約定,上述項目特許經營期於2015年7月6日正式營運起算共計25年。
時間推進至2024年11月,由成都天投環境建設的四川天府新區華陽淨水廠項目(以下簡稱「華陽淨水廠項目」)正式進入營運。該項目與上述案件涉及的污水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地理區位相同、處理工藝相同、出水水質相同。同月29日,天府海天收到天府新區管委會送達的《告知書》,告知擬終止《特許經營權合同》,並收回特許經營權。
2024年12月31日,天府新區管委會出具《行政決定書》,決定自 2025年1月1日起解除《特許經營權合同》及《補充協議》,收回天府海天特許經營權,並依法給予補償。彼時,天府海天擁有的該項目特許經營期還剩餘約15.5年。
以往公告顯示,天府海天與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截至4月1日公告披露日,海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累計涉訟金額為3048.28萬元,占公司2024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11%。此外,海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校對:劉星瑩